Wednesday, September 06, 2006

單親媽媽的新聞

(本文僅討論單親父母因工作而無法照顧小孩的類型)


常常在電視上看到單親爸爸或單親媽媽因為工作而無法陪小孩,結果社會局就強制將小孩送至寄養家庭。但天下父母心,許多不願與小孩分開的父母,卻被迫分離。

雖然我想社會局一定有一套審核標準與程序,才會做出這樣的行為,不過總覺得在「強制寄養」前,應該先有輔導與其他輔助的程序與方案,舉例來說,在發現一個單親家庭的父母因「工作」而無法照顧小孩時(為有意願而能力不足,非無意願),應該先利用像是公立托兒所之類的機構來協助日常生活起居的照顧,平日小孩子在幼兒園,父母下班後再晚都可以去接小孩,但如果協助期間父母表現更差,就可以決定強制寄養;又或是可以成立一所「幼兒寄宿宿舍」或「幼兒寄宿學校」,提供宿舍供小孩住宿與管理,並請專業保母照料,父母下班後就來登計接回小孩,長期出差也不怕,在小孩長大後就比較不會出現問題。

當然這看起來很像孤兒院,可是重點是在於「這是一個協助的程序」,我認為應該先輔導輔助單親家庭,觀察父母的對照顧小孩的意願是否強烈,不及格者才是送寄養家庭。這樣的提議,花費乍看之下也許很龐大,但其實已有許多公立托兒所以及小學,平常夜間都是閒置的場所可以使用,所需的人事也可以採外包,政府負責監督即可,如此一來應該可以節省不少預算。

可惜這個主意牽涉太多部門與單位,甚至牽涉法令,大概難以實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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